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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

苏星河:素质论是极权的帮凶


关于公共事件的评论,每每看到素质论或明或暗存乎其间,上者“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”,下者则直斥国民素质低下。似乎当前种种谬误,皆由国民而来:国民愚昧,不知独裁之祸,选择被专制在前;国民愚昧,破坏法治程序,应由合法渠道寻求正义;国民愚昧,不懂得抗争以求自由权利,任由当局欺凌。

站在素质论的高地上指责他人总是容易的,而且能够轻易获得优越感。假定素质论者都是素质较高的人,他们更能够适应现实,并取得中产及以上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,然后反过头来鄙视底层,自然愿意把原因归结为自身努力获得的素质提升,而不是其他。当然,笔者无意批判他们的优越感,因为素质论并不仅仅是某种优越感。

素质论者往往诉诸经济、法律等专业领域。例如,民众愿意并支持整夜排队去买一张火车票,是因为不懂得交易成本和市场效率,民众在股市、房市上受骗,是因为不懂得经济学,经济素质低下;民众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,而是挟私报复,害人害己,这是因为法律素质低下。拥有经济、法律专业知识的人,就能因此心安理得地在这些专业领域阐述素质论的正确:当前的状况是民众经济、法律素质低下造成的,想要实现民主,就必须先提高民众的经济、法律素质,所以就有了市场先行、法治先行等众多后门理论。这些可笑的认知,在大陆很多被视为有水平的知识分子中广泛存在,而且获得了很多明显的或潜在的素质论者的支持和赞美。和醉心于启蒙的国师们一样,他们隐含的话语是,如果民众的素质不提高,就永远也不能实现民主。

素质论者对国民素质的指责,实为对国民选择的行为和结果的指责,也即国民因为缺乏作出选择所必需的某种或全部素质,无法作出正确的选择,因而得到如此的结果。他们把原因归结为素质,选择性地忽视了制度之恶的作用。本应由制度之恶承担的全部或部分责任,在素质论者眼中,就转化成了个体的失败,而这个失败是个体因为素质低下应得的。

如果说“新话”语法体系的作用是为极权治理的合法性背书,那么素质论种种,则是在为极权统治的合理性作出论证。

素质论推演下去就是极权。按照素质论者的看法,国民因为缺乏某种素质而无法作出他们认为“正确”的选择,那就必须假定,存在一个可以被客观评价的“正确”选择。进一步的措施是,当人们无法作出正确选择时,就有必要提升他们的素质,“帮助”他们正确选择;如果帮助还不见效,出于为他本人也是为全社会负责的精神,就有必要强制他们正确选择。这正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。

也许有人会说,这样的推演越界了,因为素质高的特征之一就是承认人的主观价值选择,前述的“正确”选择不存在,他人也没有权利替个体作出选择。那就来推演一下现实:如果说民众因为素质低下而“选择”了某一制度,并且因为“素质低下”不得不继续、或者只能在这样的制度下生存,那么结论就是,当前的制度和民众的低下素质是匹配的。极权之下挣扎的民众,也因此不具备民主的资格和能力——愚昧就活该被专制。

民众中的多数,或许不完全理解构成所谓“素质”的那些抽象的话语,但不要指责他们,抗争就是他们的话语。他们能理解自身利益之所在,他们也终将理解千般苦难之由来。即使民众的素质确实需要提升,那也只有制度的变革,才是提升的理由和必要条件。在制度还没有发生变革之前,继续在素质论的泥潭里打滚,就是极权的帮凶。

当然,提高素质还是很有必要的。具体的方法有很多,通过吃螃蟹锻炼思维和动手能力就是其中之一。固城湖是江苏饮用水水质最好的,建成了成熟肥美的河蟹社会。点击原文链接,或者某宝搜“和记蟹行”,报“星推社”名号,八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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