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经在《财经》杂志社做过记者,以下这两篇文字写于大概一年前,记录的是我两次被警方“询问”的过程。本文所涉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”,是浦志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时的四个罪名之一,公诉时已被拿掉。本案涉及《财经》《新京报》《南方都市报》诸多记者,但我所描述的仅限于我个人,不涉及其他同仁,特此以告。
一
姓李的给我丢下了最后一句话:我们下次找你,就不是协助调查,而是找同案犯了。这是2014年5月19日23点,北京市西城区阜外派出所。当天下午,我被公安带走7个小时,“协助调查”浦志强律师和屈振红律师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。
1:快递
5月19日下午3点多,我接到一个电话,说我有一个快递,请我去单位楼下招商银行门口去拿。单位所在的写字楼禁止快递上门,楼下的招商银行门口是快递集散地,我因此没有怀疑,走下去取快递。
到了楼下,有三个男子迅速挤了过来,对我闪了一下工作证,说,我们是市局的民警,有事情要向你了解。我问他们:你们现在是什么程序?协助调查还是传唤?他说,协助调查。我说,那么我有权利打电话告诉我的家人。他嘴上说不行,然后动手拿走了我的手机,一左一右拖我进了一辆黑色轿车。
三人在车上联系了最近的派出所——阜外派出所。进门,三人告诉值班民警,要借询问室一用。民警看了证件,小声嘀咕,国保大队的,问三人:要不要找一个保安陪着你们?三人连连摆手,不用不用。
我们先在一间写着“此室禁烟”的办公室停留。其中一个公安抽烟,问我抽不抽。我指了指禁烟的标记,他笑一笑,说那有什么关系,然后自顾自把烟点上。另外一名公安给我出示了一份询问证人通知书,上面写的事由是屈振红等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。这个在脖子上套着一圈黄粗项链的公安说,你对屈振红等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有什么看法?他在“等”上加重了咬字。
我说没什么看法。我问他,还有别人?
他说,那你不用管,你就想想你的事。
十分钟后,他们带我转移到地下一楼的证人询问室。进去前,派出所的人把我叫过去,仔细记下了我的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。
2:笔录
证人询问室是有监控的。我坐在面对镜头的椅子上,而他们两人在背对着镜头的角落里拿椅子坐下,另外一人负责在电脑上记录的。
问我:你认识屈振红么?
我说:认识。
对方说:那你知道找你什么事?
我说:不知道。
对方说,你们是不是查过周滨的公司?
我说,我们没有在北京查过。
对方问,你有没有写过周滨的公司?
我说,有过,不过都是四川的,没有北京的。
对方说,你是不是给屈振红付过钱?
我给他们解释了这个流程:浦志强和屈振红是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长期担任《财经》杂志的法律顾问,当我们因为调查报道需要调阅工商档案时,有时候会去找屈振红律师。今年3月份,经过《财经》编辑部安排,我和屈振红去过朝阳区工商局和东城区工商局查过一些公司的资料,但我不记得被查公司的名字。为了不让屈振红白跑,我确实给她转过两次一千块钱共计两千块的费用,华一律师事务所给《财经》开了发票,我在《财经》报了帐。
他们问:你是不是联系的浦志强,浦志强安排的屈振红?
我否认。
他们问:你给屈振红写了授权委托书么?
我否认。
他们问:那么《财经》写了么?
我说不知道。
然后就是看笔录,我仔细看了看,将两点我说了的、但他们没有记录的加进去:
一个是,我们在工商局以非诉方式调取的档案,涵盖的内容包括法人名称、经营范围、股权变更、持股比例、企业年检等信息,这些都可以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到,是公开信息,唯独2009年3月份之前的股权变更信息,因为当时网上信息库没有,才需要去工商局调阅;其中但凡涉及公民身份证信息和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的页面,都是既看不到也不能打印的,因此我们查到的,并不包含所谓的“公民个人信息”。
第二个是,我认为通过屈振红律师调查工商档案,是合法的行为。
然后我在笔录上签字、摁手印。我要求打电话给家人,他们准许。他们出去吃晚饭,我被留下给派出所看管。
3:自白
他们吃晚饭回来,说就差最后一步了。我们回到最初那个写有“此室禁烟”的办公室,他们拿出纸笔,要我写一个“情况说明”,把笔录中的内容用自己的话写一遍。另外,要写一个保证书,做出三点保证:
不对他人传播;
不在互联网上传播;
保证随传随到。
我说我一个字都不能写。
他们说,那你要给理由。
我说我已经完成了作证的义务,没有义务再写这个东西。
他们说,你今天必须写,否则我们就在这里耗着。
接下来,是一连串的威胁。我记得有如下:
你父母是农民,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吧?要不我去找找他们?你家里有人吧,我去找找?你弟弟在XX工作,他出了事你能负责么?
你麻痹的,信不信我查你祖宗八代,我不信你麻痹的就没有事!
这样吧,你不写,我去找你们领导,她会写的。
你现在是证人,但我看你,离同案犯不远了。你现在属于留置盘问,我们现在就给你改手续,传唤。
其中一个自称只比我大五岁的公安,姓李,他说,既然这样,那你跟我走,我们去犯罪嫌疑人讯问室。我说,你们只要给我手续就行。他们答,你放心,我们专门干这个,掐的比你准。
我站起来,要跟他走,他却坐下了,说,你今天要是真不写,我拿你没办法,但以后你就得小心点了。他又说,干了这么多年,第一次见到你这么拧巴的人。
一个叫“X处”的圆脸领导模样人进来,说,你既然都做了笔录,这个有什么不能写的?你今天必须给处理由。
我说,这个是我个人问题。
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威胁和侮辱。其中,有两段话,我记忆犹新,至今仍会不断想起。
姓李的问我:你爸爸是乡长么?我说,不是。问我:你爸爸是村长么?我说,不是。他又问,那你们家很有钱么?我说,没有。他说,那你麻痹的还这么牛?
还是这个公安,语重心长教育我,要认清社会现实,他说,“你以为你崇拜的那个人,浦志强,他在里面就不写么?我告诉你,该写还得写。”
我说,“第一,浦志强是朋友,不是我崇拜的人。第二,他就算写了,也是他的事。我写了,就是我的事。”
僵持了三个小时。他们累了,就给我打了第二份笔录,如下:
问:你对于和屈振红的行为有什么想法?
答:没有想法。
问:你对于调查企业信息怎么看?
答:是合法的行为。
问:你对你的行为是否负责?
答:我对于自己的全部行为负完全责任。
问:你能否保证,对于公安机关在侦查行为中的询问内容,在侦查阶段,不对他人传播,不在互联网上传播?
答:可以。
问:你能否继续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?
答:可以。
我在这份笔录上也签字、摁手印。姓李的说,你走吧,下次再见,你就是犯罪嫌疑人了。
我回到家,在微博上看到,当天21:53分,我还在里面被“协助调查”,无人知道我在哪里时,有人在我的微博@徐潜川下评论:博主这个谣棍终于进去了。大约就在这个时间,姓李的对我说,你写的微博我都看了,思想非常不正确,已经走在犯罪的边缘了。
二
这第二篇文章记述的,是2014年7月18日发生的事,距离上篇所述的我第一次被北京警方带走刚好两个月。如果浦志强案有一天真的走向庭审,那么在法庭内、法庭外,我都希望我的证词能尽量客观、准确。
1:火锅
今天,我本来是去西单吃火锅的。从地铁出来后,走了十多分钟来到西单婚庆大厦的电梯口,海底捞就在这家大厦的7楼。我在电梯口看着一辆电梯从高层下来,7,6,5,4,3,2,1,叮的一声打开门,四个男子走了出来。我正准备上去,其中一名男子用手勾住我的脖子,看起来很亲热地跟我说话:这不是徐凯么!真巧!
我回过头,看到这个个子稍微比我矮一点的男子,大约40岁,平头,脸上表情纹明显,带着一种无赖特有的笑容看着我,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。
这时候,另外一名男子,也是老友一般拍着我的头,说:“上次不是聊得好好的么,怎么就不见了!”我一看,这就是上次不断威胁我,说让我丢掉工作、说我走在犯罪边缘的那个姓李的!
我这里不知所措,四个男子谈笑风生,当着我的面调笑说:“我今天来西单逛街,正巧就碰见徐凯了,你们看巧不巧!这回领导要给我发奖金!”他们打电话,又过来两个人,其中一个人我认识,是上回“询问”过我的那个领导模样的人。六人要带我去车上。我向他们要证件,他们说,“没带!今天来逛街,怎么会带证件?”
我要手续,他们说,“协助调查”,我说协助调查是什么程序?对方回答说是询问证人。我说,那应该去我的办公室,或者去我指定的咖啡厅。他们说,不行,得跟我们走。
我说,你们既没有证件,也没有手续,凭什么带人走呢?
姓李的嘿嘿两声,说会给你东西的。
西单大街人潮似海,我跟他们争吵了十几分钟,无奈中还是被拖上了他们的车。没有行人看我一眼。
2:跳车
车上,姓李的在我左手边,一开始勾着我脖子的猥琐大叔坐我右手边。
因为担心他们拿我手机看我跟谁联系连累朋友,我开始一条条删除通讯软件VIBER上的讯息。这时候,猥琐大叔一直盯着我的手机看。而姓李的本来在打电话,瞄到我的动作,一把抢过去我的手机。我急了,冲他喊:“你凭什么抢我的手机!”
他们左右各自抓我的手,在前面开车的比较壮的警察,转过来敲我的头。我更加生气,问他,你凭什么打我?!姓李的居然回答我说,因为你要跳车!我说你抢我手机,怎么是我跳车?他居然回答说,我看到你要跳车!那你这是有暴力倾向,威胁到行驶安全了!车上四个人,除我外,三个警察众口一词,说我要跳车。我张口结舌,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。
如今我想,其实这是他们威胁我,告诉我说,如果我这时候被他们推出车外,他们顶多写一份报告,说徐某有暴力倾向,跳车逃跑,我即便没死,也是一对三的证词,如何说服法庭相信我?
当时的我越来越激动,要他们还我手机。姓李的想了一会儿,才把手机还给了我。我担心他们动我手机,就把电池抠了出来,手机放在了口袋里。
这时候,车子开进了西单派出所。
3:“你哥”
由于是第二次被“询问”了,比第一次多了一点“经验”,过了最初的慌张期,我进去派出所后已经镇定了下来。
我坐下来,等着对方开口。
果然,姓李的要对我进行“询问”。
但我坚持说,你们没有给我出示工作证,我有权不接受询问。
他说,我们是警察,不然我们怎么会在派出所。
我说,不行,看工作证是我的权利。
他说,那你就等着吧。
于是“X处”和姓李的都出去了,留下猥琐警察看着我。他坐在我旁边,絮絮叨叨,意思是我不用那么多事,他们也是工作。
过了一会,姓李的回来要我“交代”。我仍然坚持说要看证件,不然我有权不回答问题。他们这回没那么强硬,扭捏了半天,说真没带证件,没法给我看。我坚持说不行。最后,“X处”从屁股后面抠出一个警察证给我,我看了下,我说,那么我可以接受你的提问,但是我要看你们的手续。
他高深莫测的一笑,说不要着急。接着,他们带我去了另外一间询问时,比较宽敞,我正右方有一个摄像头。姓李的出去后回来,对我说,“今天呢,我们要看你的态度,所以呢,给你准备了两套手续”,说着,他给我展示了一份证人询问通知书,一份犯罪嫌疑人传唤通知书,他说,你要是配合,给你左边这一份,不配合,给你右边这一份。左边呢,你是证人;右边呢,你是嫌疑人。
我看着他,皮肤发暗,嘴唇很薄,塑料眼镜后来是一双闪烁的眼睛。
我心里毕竟是害怕的。于是说,你们问吧。
他得意坐下来,问我,还记得上次什么时候给你问的么?
我说,你不行。你没有给我看证件,我见你这是第二次,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。
他说,我今天没带证件。
我说,刚才“X处”给我看证件了,他可以问,你不能问。
他恼怒了,你还来劲了!
我不说话。
然后,“X处”开始问我问题。具体是:
问:你上回找屈振红查询工商资料,有没有问过浦志强?
答:没有。
问:你和屈振红查询工商资料后,究竟查了哪些家的?
答:我不记得了。
问:你随便说一家。
答:不记得了。
“X处”拿出手上一份事先列好的公司名单,念给我听。我对其中一家名为宏达投资的公司有印象,就说有这家。
这时候姓李的来插话,我心里有一股激流上涌,说,你上次要问我,这次也要问我,既不出示证件,也不告知姓名;你上次拿我的工作和我的弟弟威胁我,这次又污蔑我要跳车,你这样子的人,我凭什么回答你?!
他愣了一会,估计想不到我态度这么激烈,过了一会儿居然向我道歉,说上次是哥对不起,他叫李X,这次真的没有带证件。这时候他对我诉苦,说整个周末在值班,整个背部被太阳晒脱了皮!他走到我前面,要我掀开他的衣服,看看他被晒伤的背部。我说别别,回头你说我袭警我讲不清楚。他说不会,站在我面前,背对着我,一定要我掀开他的衣服,我就是不理会他。他见无趣,就又坐到我面前,说,抢你手机,是我不对,向你道歉。又说,问过这么多人,第一次见到我这样坚持的人。他又说,他家在北京郊区,做这份工作也很辛苦,但家里有老人,一旦生病,谁管?还是要靠自己。他说,“你哥都是为你好!”。此后,他多次说,“哥是为你考虑呢”,似乎我和他当场拜过关公,饮过鸡血。
我心里想,你这糖衣炮弹也不甜,但慢慢的不自觉对他也缓和了,就任他发问。如今想起来他的嘴脸,他这变色龙般的表演,也许正是他擅长的询问伎俩。
问:你和屈振红查完工商资料以后,是不是去见了浦志强?
答:我说我不记得了。
问:屈振红和浦志强都说你见了。
答:我不记得,没有印象了。
问:你和浦志强谈没谈工商资料的事情。
答:我印象中没有谈。
问:浦志强和屈振红都说谈了。
答:浦志强说谈了么?但我没有印象。
我明白,他们就是想要坐实浦志强的主犯地位。
4:笔录
和第一次“询问”时隔两个月,他们都已经向其他人取证完毕了,其实要问我的并不多。笔录打印好,给我看,我提出了两个修改要求:
其一,在关于找到屈振红查询工商资料的部分,增加“我没有找浦志强,只找了屈振红”;其二,在关于和浦志强谈话的部分,笔录写:“我也许谈了查工商资料的事情”,我要求改成“我记不清了”。
他们不肯改。我们争吵了很久,他们都不肯改,我说,这些都是我们说过的话,凭什么不能改,既然是笔录,为什么不记录?姓李的说,不改就是不改。我说,那非得按照你的意思说么?他说是!我说你明白自己在说什么么?他说,我就是要诱供,怎么样!
我定定地看了他很久,又望着前方黑洞洞的摄像头,心想,将来我要是申请调取这录像,法院会允许么?
过一会儿,他又跑过来拍我肩膀和我套近乎,说,刚才是情急了开玩笑,不必较真,又和我说,“你工作好好干,你哥不会真的影响你,你哥相信你会工作得很好的。”
最后,第一项笔录上没有改;第二项,在原文“我也许谈了查询工商资料的事情”后面,增加“也许没有谈”。我签了字摁了手印。
接着还有三个小时折腾,主要事关我的父母,这里不多说。最后我回到家里,已经接近凌晨4点钟。从前一天下午5点带我走,到此时已经过去了11个小时。
第二天,我就发了高烧,整整烧了两天。
5:快递
姓李的第三天时给我打电话。我没接。
第四天,我给他回过去。
我:谁?
他:是徐凯吧?
我:你是哪位?
他:以后有什么事,就找你哥哈,不要客气。
我挂了电话,看到他的电话号码是:186XXXX7097。2014年5月19日,冒充快递人员要我下去收东西的,也是这个号码。
那以后,每次看到有快递给我打电话我感到紧张。我的心里有坚固的东西被击破,碎片至今没有打扫干净。
今天我发表这篇记录,心里不是没有犹豫、怀疑和恐惧,最担心会影响到父母的生活,心里真的很害怕,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,难道还要给他们带来麻烦么?我对于包括李某在内的警察已经没有任何情绪了,但我不能坐视浦受刑而一言不发,因为我仍然记得自己最初为何退学重考了法学院,仍然记得为何毕业去做了新闻记者,仍然记得自己对于所在国家和社会的幻想:在我想要生活的的地方,我的家人朋友都有尊严,每个路人都有他的基本权利;在这样的地方,任何人都不会因为像浦志强这样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。如今浦案开庭在即,以此文为献,致意北京市二中院的法官:我仍然相信你们有作为裁判者的良心和自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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